拼音bǐ dǐ chāo shēng
注音ㄅ一ˇ ㄉ一ˇ ㄔㄠ ㄕㄥ
解释指在书写判词、公文或文章时心怀宽厚,在措辞和立意上尽量从宽,为他人开脱罪责、减轻处罚,使其免受严惩或苦难。「超生」本是佛教用语,原指人死后灵魂得以转世投胎,这里引申为给人留一条生路,常用来形容执笔者或断案者的仁慈与宽容。
出处苏雪林《闲话战争 齿患》:“严冷无情的法官定了你的死罪之后,就从不会有笔底超生的事。”
例子老知县见他情有可原,又是初犯,写判词时便笔底超生,将重罪从轻发落,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
用法作谓语、定语;指尽可能宽容。
感情笔底超生是中性词。
繁体筆底超生
近义笔下超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