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dāo bǐ zhī lì
注音ㄉㄠ ㄅ一ˇ ㄓ ㄌ一ˋ
解释古代指负责撰写公文、处理案牍的基层文官。因刀笔并用(刀用于刮削修改简牍上的错字,笔用于书写),故称。后也引申为善于利用法律条文、舞文弄墨的官吏或讼师,含贬义。
出处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李将军列传》:“且广年六十余矣,终不能复对刀笔之吏。”
例子在旧时官场中,真正掌握案件判决关键的往往是那些刀笔之吏,他们只需在文书中稍做手脚,便能让黑白的真相变得扑朔迷离。
用法作宾语;指文书。
感情刀笔之吏是中性词。
繁体刀筆之吏
英语pettifogger petty officials who draw up appeals,indictments et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