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huī zhī jí qù
注音ㄏㄨㄟ ㄓ ㄐ一ˊ ㄑㄨˋ
解释「麾」原指古代用来指挥军队的令旗,这里引申为挥手示意、发号施令;「即去」就是立刻离开。整个成语的意思是:只要主人一挥手示意,被使唤的人马上就退走,形容人极其顺从,完全听凭别人的调遣和支配,不敢有丝毫违抗。它常与「招之即来」连用,组成「招之即来,麾之即去」,表示一个人可以被随意呼来喝去、任意摆布。该成语多用于描述旧社会中被统治、被奴役者的处境,使用时往往带有贬义,暗含对被支配者缺乏独立人格的同情或批评。
出处宋 辛弃疾《沁园春 将止酒戒酒杯勿使近》词:“杯再拜,道:‘麾之即去,招之须来。’”
例子他为人正直,不肯做那种招之即来、麾之即去的奴才,因此得罪了不少权贵。
用法作谓语;指服从指挥。
感情麾之即去是中性词。
近义挥之即去
反义呼之即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