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dāo jù zhī yú
注音ㄉㄠ ㄐㄨˋ ㄓ ㄩˊ
解释指遭受刀锯之刑后侥幸活下来的人,特指受过宫刑或肉刑而苟全性命者。古代常用来谦称或贬称受过刑罚、身体残缺之人,暗含其身份低微、经历屈辱之意。
出处西汉・司马迁《史记・晋世家》:宦者曰:‘臣刀锯之余,不敢以二心事君背主,故得罪于君。’
例子他虽自嘲为刀锯之余,却以坚韧之志发愤著书,终成一代史学大家。
用法作主语、宾语;含贬义
感情贬义
繁体刀鋸之餘
近义刑余之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