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yǐn lǜ bǐ fù
注音一ㄣˇ ㄌㄩˋ ㄅ一ˇ ㄈㄨˋ
解释指在审理案件时引用法律条文,对没有直接规定的行为比照类似的条文进行类推定罪。
出处《明律·名例·刑律》:“凡律令该载不尽事理,若断罪而无正条者,引律比附。”
例子古代司法官员遇到法无明文的疑难案件,往往需要引律比附,参照相近条款来作出判决。
用法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感情引律比附是中性词。
繁体引律比坿